【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1-17阅读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为从根源上解决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交易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借鉴先进地市经验,制定出台了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交易全过程监管工作机制,形成了《信阳市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交易全过程监管办法(试行)》《信阳市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交易活动咨询委员会实施细则(试行)》《信阳市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人主体责任管理办法(试行)》《信阳市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市场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阳市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串(围)标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协同监管和问题线索移送工作的通知》8个规范性文件。这一系列文件的出台,将形成我市比较完善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交易全过程监管工作机制,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行为、提高建设效率、推动项目建设、促进公平竞争具有积极的作用。
一是《信阳市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交易全过程监管办法(试行)》。该办法为总纲,在8个规范性文件中起引领性作用。主要内容为:明确了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为总投资额5000万以上,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项目或被市委、市政府确定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同时确定了项目招标人是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任主体,对招标过程和结果负总责;鼓励我市国有平台成立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明确邀请国内优质企业参与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建设招投标,鼓励其与我市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要求业主评委由市政府指定等。
二是《信阳市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人主体责任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为:全面落实招标人事前、事中、事后的主体责任,切实解决当前招标投标活动和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中招标人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发生,明确了招标人应该做什么、怎么做、不能做什么,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三是《信阳市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交易活动咨询委员会实施细则(试行)》。主要内容为:建立智囊团制度,为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的政策、法规、办法、意见等提供咨询建议,为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的投诉、行政复议、争议、疑难问题等提供咨询服务,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水平,推动我市招标投标活动全面规范。
四是《信阳市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市场行为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为:规范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行为,切实解决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及借用资质等突出问题,遏制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维护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
五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阳市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为:建立健全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交易监管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监督行为,健全标前监管、严格标中监管、强化标后监管,加大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交易联合执法和惩处力度,推动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六是《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为:保障远程异地评标活动统一、规范和有序开展,防范评标中的廉洁风险,建设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招标投标市场。
七是《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串(围)标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为:规范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遏制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串通投标和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八是《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协同监管和问题线索移送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为: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横向协调、纵向联通的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