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12-02阅读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固始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固始县网挂告字〔2024〕15 号
经固始县人民政府批准,固始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以下七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固始县自然资源局储备交易中心及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地块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出让年限(年) |
有无底价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1 |
2023-4 |
合众路南、康居路北、和谐大道东 |
53565.17 |
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兼容率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20% |
1.0-2.2 |
<25% |
>35% |
60 |
二类居住用地70年,兼容的商业建筑用地40年 |
无 |
7509 |
1502 |
|
2 |
2023-5 |
合众路与周小河路交叉口西南角 |
56148.9 |
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兼容率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20% |
1.0-2.2 |
<25% |
>35% |
60 |
二类居住用地70年,兼容的商业建筑用地40年 |
无 |
7753 |
1551 |
|
3 |
2024-52 |
和谐大道与康居路交叉口东北角 |
51308.44 |
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兼容率不超过地块建筑总量的20% |
1.0-2.2 |
<25% |
>35%% |
60 |
二类居住用地70年,兼容的商业建筑用地40年 |
无 |
7329 |
1466 |
|
4 |
GY2023-66 |
204省道与番国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
33476.5 |
二类工业用地M2 |
>1.0 |
>40% |
<20% |
24 |
工业用地50年 |
无 |
1360 |
272 |
|
5 |
2023-78 |
蓼北路与周小河路交叉口西北角 |
10376.7 |
商业用地B1 |
≤2.5 |
≤45% |
≥30% |
60 |
商业业用地40年 |
无 |
2060 |
412 |
|
6 |
2023-80 |
康庄路南侧、长江河路西侧 |
13427.6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用地类别代码W1) |
容积率≥1.0 |
≥40% |
10%≤绿地率≤20% |
24 |
50年 |
无 |
516 |
104 |
|
7 |
2023-83 |
碧云街南侧、创业大道(南段)西侧、大别山路北侧 |
49391.5 |
二类居住用地(用地类别代码R2),地块可兼容商业(B1),兼容率不超过地块建筑总量的10% |
1.5<容积率≤1.8 |
<30% |
绿地率>30% |
36 |
住宅用地70年、兼容的商业建筑用地40年 |
无 |
7177 |
1436 |
|
备注 |
GY2023-66号实施工业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60.5万元/亩(907.5万元/公顷);约束性指标:属于纺织性行业,建设周期24个月,全部达产达效后亩均税收不低于5.5万元/亩;要符合固始县环境保护规划,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前,须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单位排放标准要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攻坚办〔2017〕162号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以上指标要求和履约监管违约责任作为土地出让公告内容公开发布,在用地企业竞得“标准地”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要与固始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并由固始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要求,牵头召集有关部门,按照《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始县开发区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固政办〔2022〕11号),对“标准地”进行对标验收。
|
具体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详见地块规划图纸。
二、竞买申请条件和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网上出让公告或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活动。
2、在我县参加土地招拍挂后违反出让合同约定仍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报名竞买。
3、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4、属房地产开发用地的,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确定竞得入选人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报名及保证金截止时间
竞买申请人可在2024年 12 月 1 日至2024 年 12 月 29 日登录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inyang.gov.cn/gushi/),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 月 29 日17时00分。
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1至2天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
五、挂牌时间及网址
挂牌报价时间为:
2023-4号地块:2024年 12 月 21 日 8 时00分至2024年 12月 31 日9 时30分;
2023-5号地块:2024年 12 月 21 日 8 时00分至2024年12月31 日10 时00分;
2024-52号地块:2024年 12 月 21 日 8 时00分至2024年 12 月 31 日10 时30分;
GY2023-66号地块:2024年 12 月 21 日 8 时00分至2024年 12月 31 日11 时00分;
2023-78号地块:2024年 12 月 21 日 8 时00分至2024年 12 月 31 日日11 时30分;
2023-80号地块:2024年 12 月 21 日 8 时00分至2024年12 月 31 日日12 时00分;
2023-83号地块:2024年 12 月 21 日 8 时00分至2024年12 月 31 日14 时30分;
挂牌网址: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inyang.gov.cn/gushi/)
六、出让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七、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八、风险提示
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网上挂牌报价截止之前,竞买人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才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操作系统请使用Win7及以上,浏览器请使用IE10及以上的版本,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数字证书驱动请到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inyang.gov.cn/gushi/),并正确安装。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好自己电脑的运行环境,并熟悉竞买规程,以免影响您的报价、竞价。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03764669331
联系人: 程 新 叶
固始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