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光山县槐店乡人民政府光山县槐店乡曹河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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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光财竞争性磋商-2024-92 | |||||||||||
2、项目名称:光山县槐店乡人民政府光山县槐店乡曹河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2,422,062.98元 | |||||||||||
最高限价:2422062.9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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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光山县槐店乡曹河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5.2 项目地点:光山县槐店乡航空东路北侧、东环路西侧 5.3 工期:30日历天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六条第 3 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其他要求: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 4.2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连续3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连续3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及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 |||||||||||
3.方式: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的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系统指定位置。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光山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各投标(供应商)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XYTF)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上传时必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供应商(供应商)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4、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5、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6、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7、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8、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光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6-8590198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光山县槐店乡人民政府 | |||||||||||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槐店乡槐店街道 | |||||||||||
联系人:祝雷 | |||||||||||
联系方式:1826260993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金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建设东路光亚小区18号楼甲单元(移民局办公楼七楼) | |||||||||||
联系人:闫静 | |||||||||||
联系方式:1883765708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闫静 | |||||||||||
联系方式:18837657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