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10-01阅读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小潢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2024年度)已由信阳市水利局(信水行许字(2024)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罗山县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小潢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2024年度)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信阳市罗山县境内
2.4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主要实施小潢河4条支沟口清淤疏浚及生态防护,城区段下游河道堤岸生态化改造,小龙山水库下游绿色廊道工程等。
2.5质量要求:
施工标段: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监理标段: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对本工程实施监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其中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具体划分内容如下:
序号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 |
|
1 |
施工标段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90日历天 |
2 |
监理标段 |
本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含保修期) |
同施工工期(含保修期) |
2.7该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8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须提供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4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等主要参建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1.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1.6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委托代理人须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需提供社保、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3.1.7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3.1.8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公布和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3.1.9市场主体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1.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1.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3.2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需持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社会保险,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建项目,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2.4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2.6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委托代理人须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需具有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社会保险)。
3.2.7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3.2.8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公布和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3.2.9市场主体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2.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 办理CA数字证书
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T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
4.5 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第 一 开标厅。
5.3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罗山县)》上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 投标人(供应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如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须扫描编制在投标(响应)文件内,同时必须上传至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评委评审时,必须核对投标人(供应商)诚信库信息,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7.2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罗山县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局
地址:信阳市罗山县行政路259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13839768612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春华路林志信阳高科技孵化园B1号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3462082151
监督部门:罗山县水利局
电 话:0376-2178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