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1-31阅读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行为,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共资源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竞争的原则,优化营商环境,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进场服务差错行为公示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对近期在参与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发生的差错行为进行收集整理,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专家( 1 项次)
1、罗山县“平安天网一期”于2022年1月26日在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开标。该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屈某在项目进行评审过程中,违反《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差错行为公示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差错行为: 参加评标无故迟到4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