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12-01阅读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行为,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共资源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竞争的原则,优化营商环境,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进场服务差错行为公示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对近期在参与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发生的差错行为进行收集整理,现公示如下:
一、代理公司( 1项次)
1、河南中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410105742538248A)在2022年11月7日代理潢川县产业集聚区生态小龙虾产业园电梯工程 项目交易活动中,违反《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进场服务差错行为公示办法(试行)》第五条第九款的规定。差错行为:该代理公司在评标结果公示中将开标评标地点: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评标室写成: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评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