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行为,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共资源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竞争的原则,优化营商环境,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进场服务差错行为公示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对近期在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发生的差错行为进行收集整理,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专家( 两项次共5人)
1、信阳农林学院校区二期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于2021年2月1日9时30分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开标。按法定程序抽取、组建该项目评标委员会,该项目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进行评审过程中,违反《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差错行为公示办法(试行)》第六条第八款的规定。差错行为:该评标委员会(成员:张某平、高某倍、吴某超、刘某兵、黄某)在对信阳农林学院校区二期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进行资格预审评审时,没有严格按照该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导致该项目资格预审申请复议,复议结果:通过资格预审的有效投标人由6家变成1家。
2、信阳市上天梯管理区公交枢纽站工程监理项目于2021年3月1日9时30分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开标。按法定程序抽取、组建该项目评标委员会,该项目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进行评审过程中,违反《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差错行为公示办法(试行)》第六条第八款的规定。差错行为:该评标委员会(成员:孙某云、蒋某、朱某、刘某毓、段某宏)在对信阳市上天梯管理区公交枢纽站工程监理进行评审时,没有严格按照该项目监理招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导致该项目商务标评审申请复议,复议结果:参与投标的6家投标企业的商务标分值全部计算错误。其中参与复议的评委刘某毓在当天等待进入评标厅进行该项目复议时,同时接受了另外一个项目的评审工作,准备待项目复议结束后,在评标区内转入另外一个项目的评审工作,该行为被评标区值班人员及时发现并制止。
二、代理公司(3项次)
1、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110106558522916G)在代理信阳预制厂铁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交易活动中,违反《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进场服务差错行为公示办法(试行)》第五条第十九款的规定。差错行为:该公司在信阳预制厂铁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开标结束后,招标文件忘记导入,导致评标程序无法正常进行。
2、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3717007834818823)在代理潢川县城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路等污水管网工程项目交易活动中,违反《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进场服务差错行为公示办法(试行)》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差错行为:该公司在项目前期信息注册时,标段名称输入错误。
3、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4101056672036234)在代理潢川县东风观水库清淤扩容工程项目交易活动中,违反《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进场服务差错行为公示办法(试行)》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差错行为:该公司在潢川县东风观水库清淤扩容工程前期信息注册时,标段名称输入错误。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