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11-26】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新县自然资源局河南省新县柴冲建筑石料用辉长岩矿勘查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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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24-31 | |||||||||||
2、项目名称:新县自然资源局河南省新县柴冲建筑石料用辉长岩矿勘查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809,558.96元 | |||||||||||
最高限价:2809558.96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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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包,内容为河南省新县柴冲建筑石料用辉长岩矿勘查工程,主要内容包括:1:2000地形图测绘、1:2000 地质测量、地质剖面、钻孔施工、编录及取样等。施工同时进行矿石样品的化学分析和物理分析、资料整理、编制提交勘探报告、编制提交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服务期限:180日历天;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相关规范和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 |||||||||||
6、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和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股东及出资信息)】。 3.4本项目适用无感投标(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供应商资格全面实行免承诺“无感投标”,潜在供应商无需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无需书面承诺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无需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由供应商自我评估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及以下证明材料等条件后即可参加投标。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自拟);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自我评估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11月27日 至 2024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 |||||||||||
3.方式:3.1投标人注册:投标企业首先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详见第七项)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xinyang.gov.cn/)》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系统指定位置。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一厅开标室(新县市民之家5楼)。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监督机构: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监督电话:0376-2980510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注: 3.2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3.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3.4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县自然资源局 | |||||||||||
地址:河南省新县潢河路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1394915808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科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东明路红旗路名门国际110号 | |||||||||||
联系人:陈先生 | |||||||||||
联系方式:1522512586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 |||||||||||
联系方式:152251258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