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12-05】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新县民政局新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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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24-33 | |||||||||||
2、项目名称:新县民政局新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151,976.00元 | |||||||||||
最高限价:3151976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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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新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5.2采购内容: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 5.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6、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环保政策,扶持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适用无感投标(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供应商资格全面实行免承诺“无感投标”,潜在供应商无需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无需书面承诺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无需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由供应商自我评估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及以下证明材料等条件后即可参加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即表示自我评估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文件有关资格条件,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具有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单位具有财务报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具有网页截图); (二)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自我评估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三)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对投标文件负全部法律责任。如发现供应商不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要求参与投标,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即可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县市民之家五楼开标一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xinyang/login,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递交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5.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县民政局 | |||||||||||
地址:新县朝阳路199号 | |||||||||||
联系人:李昕莉 | |||||||||||
联系方式:0376-296307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光山县滨河新城南门面 | |||||||||||
联系人:王芳 | |||||||||||
联系方式:1330397169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昕莉 | |||||||||||
联系方式:0376-29630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