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12-11】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新县公安局新县数字交通智慧服务升级改造(二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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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4-98 | |||||||||||||||
2、项目名称:新县公安局新县数字交通智慧服务升级改造(二标)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967,162.33元 | |||||||||||||||
最高限价:3967162.33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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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新县公安局新县数字交通智慧服务升级改造(二标)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5.4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 5.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4、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无感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自我评估说明,不再需要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对投标人资格全面实行免承诺“无感投标”,潜在投标人无需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无需书面承诺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无需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我评估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及以下证明材料等条件后即可参加投标。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近五年内无犯罪行贿证明。 (二)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自我评估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应提供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情况结果。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采购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2月12日 至 2024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 | |||||||||||||||
3.方式: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为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系统指定位置。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2、投标人下载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4、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5、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6、由于交易中心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在新系统中重新入库,再下载采购文件。 7、特别提示: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如有答疑澄清、二次报价等事项,系统会自动提醒,请投标人在开标当天时刻关注并刷新业务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疑澄清、二次报价等事项,逾期后果自负。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8.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监督电话:0376-2980510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县公安局 | |||||||||||||||
地址:新县金兰山街道蔡庄政法小区 | |||||||||||||||
联系人:阮先生 | |||||||||||||||
联系方式:0376-2727717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38号正大国际西区7号楼609 | |||||||||||||||
联系人:史福洲 | |||||||||||||||
联系方式:1330376775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史福洲 | |||||||||||||||
联系方式:133037677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