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8-04-21阅读次数: 20 】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息县岗李店乡等乡镇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息县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设备购置与安装、监理、整理后土地的重估、登记和评价服务及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1.1、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项目区位于息县境内,共计19个乡镇271个行政村。工程建设内容由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其他工程五个方面组成。
1.1.2建设规模:建设规模1420.5049公顷,项目实施后,可净增耕地1256.9742公顷。
1.2项目总投资:约14107.0149万元;
1.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4 项目编号:HNHY-GC-1807;
1.5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43个标段:
标段编号 |
建设地点 |
工程内容 |
第1标段 |
岗李店乡地块1-39 |
土地平整工程面积56.7974公顷、坑塘整治13座、管涵A型工程2座、3.5m田间道路工程2075m。 |
第2标段 |
东岳镇地块1-56 |
土地平整工程面积99.8704公顷、坑塘整治12座、清淤沟B型123m、管涵A型工程4座、管涵B型工程6座、3.5m田间道路工程1127m。 |
第3标段 |
包信地块1-23 |
土地平整工程面积55.1185公顷、坑塘整治16座、管涵A型工程7座、管涵B型工程9座、3.5m田间道路工程1584m。 |
第4标段 |
包信地块24-39+张陶地块1-9、35、39、40 |
土地平整工程面积54.0324公顷、坑塘整治9座、农桥2座、管涵A型工程12座、管涵B型工程10座、3.5m田间道路工程1759m、4m田间道路工程445m。 |
第5标段 |
张陶地块10-34、36-38、41、42 |
土地平整工程面积62.0447公顷、坑塘整治5座、管涵A型工程12座、管涵B型工程11座、3.5m田间道路工程2337m。 |
第6标段 |
小茴地块1-21、50 |
土地平整工程面积44.3431公顷、坑塘整治9座、管涵B型工程12座、3.5m田间道路工程2512m。 |
第7标段 |
小茴地块22-49 |
土地平整工程面积55.2994公顷、坑塘整治5座、农桥2座、管涵B型工程7座、3.5m田间道路工程1759m、4m田间道路工程445m。 |
第8标段 |
夏庄镇地块1-42 |
土地平整工程面积77.2981公顷、坑塘整治7座、管涵A型工程17座、管涵B型工程9座、3.5m田间道路工程2608m。 |
第9标段 |
长陵地块1-23 |
土地平整工程面积39.9341公顷、坑塘整治11座、管涵B型工程4座、3.5m田间道路工程2409m。 |
第10标段 |
陈棚地块1-16 |
土地平整工程面积33.0350公顷、坑塘整治4座、清淤沟A型300m、管涵B型工程6座、3.5m田间道路工程1771m。 |
第11标段 |
项店地块1-6、10、54-60 |
土地平整工程面积38.0130公顷、坑塘整治4座、板涵3座、管涵A型工程4座、管涵B型工程2座、3.5m田间道路工程2198m。 |
第12标段 |
项店地块7-9、11-12、46-53 |
土地平整工程面积26.3679公顷、坑塘整治2座、板涵1座、管涵A型工程6座、管涵B型工程2座、3.5m田间道路工程2541m。 |
第13标段 |
项店地块17-21.31-37.41-45.61-64 |
土地平整工程面积43.1003公顷、坑塘整治2座、板涵1座、管涵B型工程3座、3.5m田间道路工程1939m、5m田间道路工程454m。 |
第14标段 |
项店地块13-16.22-30.38-40+临河地块1-17 |
土地平整工程面积44.4318公顷、坑塘整治3座、板涵1座、管涵A型工程11座、管涵B型工程8座、3.5m田间道路工程3183m。 |
第15标段 |
关店地块1-25.30-32 |
土地平整工程面积61.3743公顷、坑塘整治7座、管涵B型工程1座、3.5m田间道路工程1329m。 |
第16标段 |
关店地块26-28+曹黄林地块1-20 |
土地平整工程面积53.5201公顷、坑塘整治6座、、3.5m田间道路工程671m。 |
第17标段 |
曹黄林地块21-37+八里岔地块42-46 |
土地平整工程面积37.4697公顷、坑塘整治5座、管涵A型工程9座、管涵B型工程4座、3.5m田间道路工程1783m。 |
第18标段 |
八里岔地块1-19.48 |
土地平整工程面积31.3966公顷、坑塘整治9座、管涵B型工程1座、3.5m田间道路工程2364m。 |
第19标段 |
八里岔地块20-41.47 |
土地平整工程面积45.3128公顷、坑塘整治10座、管涵B型工程1座、3.5m田间道路工程1073m。 |
第20标段 |
城郊地块1-2.6-8 |
土地平整工程面积26.1387公顷、坑塘整治3座、硬化渠道650m、管涵B型工程3座、3.5m田间道路工程1618m、4m田间道路工程1150m。 |
第21标段 |
城郊地块3-5+孙庙地块11-17 |
土地平整工程面积27.4115公顷、坑塘整治9座、硬化渠道550m、管涵A型工程21座、管涵B型工程2座、3.5m田间道路工程1302m、4m田间道路工程974m。 |
第22标段 |
路口地块1-23 |
土地平整工程面积41.7526公顷、坑塘整治7座、管涵A型工程14座、管涵B型工程12座、3.5m田间道路工程2874m。 |
第23标段 |
路口地块24-30 |
土地平整工程面积18.3162公顷、坑塘整治5座、管涵A型工程28座、管涵B型工程2座、3.5m田间道路工程3134m。 |
第24标段 |
孙庙地块18-32+路口地块31-41 |
土地平整工程面积40.0999公顷、坑塘整治3座、管涵A型工程24座、管涵B型工程2座、3.5m田间道路工程2927m。 |
第25标段 |
杨店地块1-39 |
土地平整工程面积58.5418公顷、管涵B型工程16座、3.5m田间道路工程3500m。 |
第26标段 |
杨店地块40-61 |
土地平整工程面积32.8925公顷、坑塘整治3座、硬化渠道200m、管涵B型工程2座、3.5m田间道路工程1380m、4m田间道路工程1020m。 |
第27标段 |
彭店地块1-9、10-19 |
土地平整工程面积34.8572公顷、坑塘整治8座、管涵A型工程19座、管涵B型工程13座、3.5m田间道路工程3061m。 |
第28标段 |
彭店地块10、20-23+白土店地块34-45 |
土地平整工程面积31.8353公顷、坑塘整治3座、管涵B型工程8座、3.5m田间道路工程3089m。 |
第29标段 |
白土店地块1-33 |
土地平整工程面积53.1427公顷、坑塘整治6座、板涵2座、管涵A型工程1座、管涵B型工程4座、3.5m田间道路工程2938m。 |
第30标段 |
岗李店、东岳、包信、白土店 |
土壤改良、土地翻耕、取土取样化验检测及动态监测,改良面积291.4527公顷 |
第31标段 |
张陶、杨店、小茴店、夏庄 |
土壤改良、土地翻耕、取土取样化验检测及动态监测,改良面积344.6687公顷 |
第32标段 |
项店、城郊、路口、孙庙、彭店 |
土壤改良、土地翻耕、取土取样化验检测及动态监测,改良面积317.3676公顷 |
第33标段 |
曹黄林、八里岔、关店、临河、陈棚、长陵 |
土壤改良、土地翻耕、取土取样化验检测及动态监测,改良面积303.4852公顷 |
第34标段 |
岗李店、东岳、包信、白土店、杨店、张陶 |
80m深机井124眼,井堡124座,井亭10座 |
第35标段 |
项店、小茴店、夏庄、长陵、陈棚、临河 |
80m深机井98眼,井堡98座,井亭10座 |
第36标段 |
关店、曹黄林、八里岔、城郊、孙庙、路口、彭店 |
80m深机井78眼,120m深机井14座,井堡92座,井亭5座 |
第37标段 |
涉及所有项目区乡镇 |
此标为生态防护工程,主要是各种防护林的购买与栽种,种植樱花4948株,海棠12370株,红叶石楠7422株,共24740株,种植垂柳10580株,共计35320株。 |
第38标段 |
涉及所有项目区乡镇 |
此标标志牌工程,主要涉及项目区中主要标志牌1座、次要标志牌19座、地块标志牌715座、道路标志牌175座、坑塘警示牌186座的制作与安装。 |
第39标段(设备标) |
涉及所有项目区乡镇 |
机井设备的购买与安装共计314套设备。 |
第40标段 |
施工标1-19标段所涉乡镇 |
施工标1-19标段的监理服务工作 |
第41标段 |
施工标20-39标段所涉乡镇 |
施工标20-39标段的监理服务工作 |
第42标段 |
涉及所有项目区乡镇 |
项目区总面积的整理后土地的重估、登记和评价工作 |
第43标段 |
涉及所有项目区乡镇 |
项目区总面积的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工作 |
1.6招标范围:
第1-38标段(施工标段):各标段施工图范围内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第39标段(设备购置与安装标段):施工图范围内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第40标段(监理服务标段):施工标1-19标段准备期、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第41标段(监理服务标段):施工标20-39标段准备期、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第42标段(整理后土地的重估、登记和评价标段):对息县岗李店乡等乡镇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整理后的项目区进行土地重估、登记和评价工作;
第43标段(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标段):息县岗李店乡等乡镇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竣工财务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并按要求参与项目验收。
1.7质量要求:
第1-38标段(施工标段):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相关规范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合格标准;
第39标段(设备购置与安装标段):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相关规范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合格标准;
第40-41标段(监理服务标段)::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相关规范及《河南省土地整治工程施工监理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第42标段(整理后土地的重估、登记和评价标段):合格;
第43标段(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标段):合格;
1.8工期要求:
第1-38标段(施工标段):240日历天/标段;
第39标段(设备购置与安装标段):本项目第1-39标段施工工程结束前;
第40标段(监理服务标段):本项目施工1-19标段监理服务,含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以及保修阶段;
第41标段(监理服务标段):本项目施工20-39标段监理服务,含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以及保修阶段。
第42标段(整理后土地的重估、登记和评价标段):项目竣工后验收前按要求提交全部成果;
第43标段(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标段):项目竣工后验收前按要求提交全部成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第1-38标段(施工标段)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1.2、第1-33标段的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第34--36标段的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第37标段的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第38标段的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1.3、项目经理应为相关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至投标截止时无在建工程,所承揽的施工项目未交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报名,若报名的项目经理不符合该条要求而参加报名,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1.4、项目班子要求: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施工员、造价员(预算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证书,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
2.1.5、投标企业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起)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等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须同时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1.6、具有近三年(2015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2.1.7、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未有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2.1.8、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没有与欺骗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的(投标人自行承诺,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2.1.9、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土地(整治、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及因自身原因造成竣工验收不合格或拖延工期的不得参与投标;没有转包工程行为的(投标人自行承诺,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2.1.10、投标人最多可以投报上述标段中的三个标段(其法定代表人只能授权一个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但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以标段先后顺序确定所中标段。
2.1.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和子、子公司不得分别独立投标。
2.2、第39标段(设备购置与安装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2.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2.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企业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所投设备产品经过省、市相关部门质量检测的证明;
2.2.3项目经理应为相关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技术职称,具备两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之日计算),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且至投报本项目时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具备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之日计算),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2.4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未有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2.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并保证中标后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投标人自行承诺,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2.2.6提供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份的类似业绩合同(类似业绩是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整治设备购置及安装),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须同时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2.7具有近三年(2015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2.2.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和子、子公司不得分别独立投标。
2.3、 第40-41标段(监理服务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2.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3.2、投标人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3.3、项目总监具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的并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和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
2.3.4、财务要求:企业具有近三年(2015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2.3.5、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3.6、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未有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2.3.7、以往承担过的土地开发整理监理服务项目没有验收不通过或因自身原因造成拖延工期的(投标人自行承诺,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2.4、第42标段(整理后土地的重估、登记和评价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2.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4.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其以上测绘局核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和省级及其以上土地学会核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和省级及其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林行业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规划设计资质;
2.4.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有劳动合同;
2.4.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5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2.4.5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企业有类似工程(土地整治范畴内)项目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4.6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未有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2.4.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和子、子公司不得分别独立投标。
2.5、第43段(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2.5.1由会计师事务所牵头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述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须符合对其的资质要求;
(3)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联合体成员已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5)联合体成员均具有近三年(2015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6)联合体成员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未有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7)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2.5.2 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要求:
(1)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5名及以上注册会计师,具有承担土地整理项目财务决算编制与审计的能力;
(3)承担本项目财务决算编制与审计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5.3造价咨询公司资质要求:
(1)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承担本项目工程造价审核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2.5.4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6、截止投标报名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以下(含B级)或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需同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屏,查询不到的企业视为A级。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2.7、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2018年 04 月 23 日起至2018年04 月 27 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3.2、报名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招标代理机构服务窗口。
3.3、招标文件1000 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3.4、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施工标段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证件(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须同时注明所投标段;企业固定电话;委托人联系电话、邮箱;投报本项目项目经理姓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财务审计报告;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会保险明细(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会保险明细(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施工员、造价员(预算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相关岗位证书、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会保险明细(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网站截图以及资格要求中的承诺书等。
设备标段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证件(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须同时注明所投标段;企业固定电话;委托人联系电话、邮箱;投报本本项目项目经理姓名)、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产品质量检测证明及其授权书;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会保险明细(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财务审计报告;网站截图以及资格要求中的承诺书等。
监理服务标段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证件(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须同时注明所投标段;企业固定电话;委托人联系电话、邮箱;投报本项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财务审计报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证、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会保险明细(网上下载无效),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网站截图以及资格要求中的承诺书等。
整理后土地的重估、登记和评价标段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证件(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上须同时注明所投标段;企业固定电话;委托人联系电话、邮箱;项目负责人姓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测绘资质证书(副本)、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副本)、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原件(须在相关政府网站上可查询,并提供网页版截图,无法查询或查询不到的视为无效证件)、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须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加盖有社会保障部门章的缴纳社保证明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及资格要求中的承诺书等。
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标段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证件(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上须同时注明所投标段;企业固定电话;委托人联系电话、邮箱;项目负责人姓名);联合体协议书;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类似项目业绩;造价咨询公司须提供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会计师事务所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5名及以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财务审计报告以及资格要求中的承诺书等。
(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1套装订的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根据豫建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提供原件,投标企业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发现有虚假材料,将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理,以上人员投标时应与报名时一致。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各单位领取的标段招标文件必须为报名时投报的标段,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第1-39标段:人民币肆万元/每标段(¥40000元/标段)。
第40-43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每标段(¥20000元/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05 月 16 日 08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05 月 16 日 08 时 30 分;开标地点为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息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息县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信阳市息县淮河路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0376-5852508
招标代理: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兴南路寿丰街凯利国际中心A座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6-3200397
监督机构:息县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
联系电话:0376-5856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