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9-01-18阅读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息县路口乡等乡镇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已由信阳市国土资源局以信国土资〔2018〕3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息县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设备购置与安装、监理、整理后土地的重估、登记和评价服务及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息县路口乡等乡镇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1.1.2 建设地点:项目区涉及息县八里岔乡、包信镇、关店乡、岗李店乡、临河乡、路口乡、孙庙乡、项店镇、夏庄镇、张陶乡等共计10个乡镇73个行政村。
1.1.3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423.7745公顷(6356.6175亩),新增耕地377.2463公顷(5658.6945亩)。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总投资4789.2232万元。
1.3项目编号:HNMX-GC-1856。
1.4招标内容:标段划分为第1-12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1个整理后土地的重估、登记和评价标段、1个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标段,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
建设地点 |
工程内容 |
第1标段 |
岗李店乡1-14、67-76 |
土方平整工程、整修坑塘19座、清淤沟A型239米、农桥1座、管涵B型4座、3.5m田间道1306米。 |
第2标段 |
岗李店15-20、27、46-60、81-82 |
土方平整工程、整修坑塘14座、管涵A型5座、管涵B型3座、3.5m田间道2395米。 |
第3标段 |
岗李店21-26、28-34、61-66 |
土方平整工程、整修坑塘10座、清淤沟A型836米、农桥1座、管涵A型4座、管涵B型6座、3.5m田间道1566米。 |
第4标段 |
岗李店43-45、77-80 |
土方平整工程、整修坑塘8座、农渠A型699米、农渠B型624米、管涵A型26座、管涵B型9座、3.5m田间道1284米。 |
第5标段 |
岗李店35-42+包信镇22-30 |
土方平整工程、整修坑塘9座、清淤沟B型672米、管涵B型4座、3.5m田间道1284米、5m田间道592米。 |
第6标段 |
包信镇1-21、31-36 |
土方平整工程、整修坑塘7座、、管涵B型11座、3.5m田间道3175米。 |
第7标段 |
临河乡1-7、10-19 |
土方平整工程、整修坑塘2座、农渠A型1580米、管涵B型13座、3.5m田间道2870米 |
第8标段 |
临河乡8-9+关店乡1-16 |
土方平整工程、整修坑塘9座、农渠B型1648米、管涵B型11座、3.5m田间道2244米 |
第9标段 |
八里岔1-5+张陶1-5+项店1-13 |
土方平整工程、整修坑塘2座、农渠B型671米、管涵B型8座、3.5m田间道3037米 |
第10标段 |
孙庙1+路口1-9+夏庄1-42 |
土方平整工程、整修坑塘5座、农渠A型441米、农渠B型816米、管涵A型10座、管涵B型3座、3.5m田间道2186米 |
第11标段 |
所有项目区 |
土壤改良 |
第12标段 |
所有项目区 |
80米机井配套井堡及设备21眼、防护林11163株、典型区工程一处、标志牌246座 |
第13标段 |
息县路口乡等乡镇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所有项目区 |
息县路口乡等乡镇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的监理服务工作 |
第14标段 |
息县路口乡等乡镇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所有项目区 |
息县路口乡等乡镇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整理后土地的重估、登记和评价工作 |
第15标段 |
息县路口乡等乡镇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所有项目区 |
息县路口乡等乡镇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工作 |
1.5质量、工期要求:
标段号 |
质量要求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第1-12标段(施工) |
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
240日历天/标段 |
第13标段(监理服务) |
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相关规范及《河南省土地整治工程施工监理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
所有施工标段监理服务,含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以及保修阶段 |
第14标段(整理后土地的重估、登记和评价工作) |
合格 |
项目竣工后验收前按要求提交全部成果 |
第15标段 (决算编制与审计工作) |
合格 |
项目竣工后验收前按要求提交全部成果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第1-12标段施工标段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1.2、 第1-11标段的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第12标段的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相关行业行政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所投设备产品须具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且所投设备产品经过省、市相关部门质量检测,并具有相关检测证明。
2.1.3、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1.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且最近一年在本单位缴纳有社会保险(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加盖有社会保障部门章的缴纳社保证明),签订了劳动合同。至投标截止时无在建工程,所承揽的施工项目未交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报名,若报名的项目经理不符合该条要求而参加报名,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且最近一年在本单位缴纳有社会保险(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加盖有社会保障部门章的缴纳社保证明),签订了劳动合同;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1.5、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施工员、造价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岗位证书,且以上人员最近一年在本单位缴纳有社会保险(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加盖有社会保障部门章的缴纳社保证明),签订了劳动合同。
2.1.6、第1-11标段的投标企业近三年内(2015年7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类似(类似是指土地整治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类项目、水利类项目)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第12标段的投标企业应提供自2015年7月1日以来不少于3份的类似业绩合同(类似是指土地整治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类项目、水利类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且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1.7、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5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2.1.8、近三年内没有与欺骗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的(投标人自行承诺,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2.1.9、近三年(2015年7月1日至今)承担过土地(整治、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及因自身原因造成竣工验收不合格或拖延工期的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2.1.10、没有转包工程行为的(投标人自行承诺,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2.1.11、截止投标报名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此项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版截图,如投标人未在省土地整理中心进行备案,则提供无法查询该单位相关信息或未被降为B级的网页版截图证明)。
2.1.12、近三年(2015年7月1日至今)未有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2.1.13、本项目以上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和子、子公司不得分别独立投标。
2.2、第13标段(监理服务)资格要求:
2.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2.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2.3、项目总监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在本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社会保险(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加盖有社会保障部门章的缴纳社保证明),签订有劳动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社会保险(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加盖有社会保障部门章的缴纳社保证明),签订有劳动合同。
2.2.4、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具有近三年(2015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2.2.5、项目班子要求:必须为本单位人员,监理员(5名)具有相关岗位证书,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社会保险(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加盖有社会保障部门章的缴纳社保证明),签订有劳动合同。
2.2.6、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7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类似(类似是指土地整治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类项目、水利类项目)工程监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2.7、近三年内没有与欺骗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的(投标人自行承诺,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2.2.8、以往承担过的土地开发整理监理服务项目没有验收不通过或因自身原因造成拖延工期的(投标人自行承诺,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2.2.9、截止投标报名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此项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版截图,如投标人未在省土地整理中心进行备案,则提供无法查询该单位相关信息或未被降为B级的网页版截图证明)。
2.2.10、近三年内(2015年7月1日起)企业发生过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人自行承诺,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2.2.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和子、子公司不得分别独立投标。
2.3、第14标段(整理后土地重估、登记和评价)资格要求:
2.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3.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其以上测绘局核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和省级及其以上土地学会核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和省级及其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林行业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
2.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7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等)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3.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社会保险(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加盖有社会保障部门章的缴纳社保证明),签订有劳动合同。
2.3.5、截止投标报名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此项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版截图,如投标人未在省土地整理中心进行备案,则提供无法查询该单位相关信息或未被降为B级的网页版截图证明)
2.3.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和子、子公司不得分别独立投标。
2.4、第15标段(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资格要求:
2.4.1、由会计师事务所牵头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述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名,且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需符合对其的资质要求。
(3)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联合体成员已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2.4.2、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5名以上(含5名)注册会计师,具有承担土地整理项目财务决算编制与审计的能力。
(3)承担本项目财务决算编制与审计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4.3、造价咨询公司资质要求:
(1)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承担本项目工程造价审核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2.4.4、具有类似业绩(类似是指土地整治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类项目、水利类项目,提供服务合同或有关部门业绩证明原件)。
2.4.5、截止投标报名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此项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版截图,如投标人未在省土地整理中心进行备案,则提供无法查询该单位相关信息或未被降为B级的网页版截图证明)。
2.5、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应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6、“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并应用查询结果。凡被列入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和工程建设。(投标人提供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2019年 1 月 21 日起至2019年 1 月 25 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3.2、报名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招标代理机构服务窗口。
3.3、招标文件1000 元人民币/标段(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3.4、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施工标段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证件(明)原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上需同时注明法人联系电话;企业固定电话;委托人联系电话、邮箱;投报本项目项目经理姓名及技术负责人名称)。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最新营业执照可提供复印件,但复印件二维码要求清晰可辨可扫描,否则视为无效证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若为最新资质证书,可只提供证书副本复印件,但复印件二维码要求清晰可辨可扫描,否则视为无效资质证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近三年(2015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5)第1-11标段近三年(2015年7月1日起)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第12标段近三年(2015年7月1日起)不少于3份的类似业绩合同,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加盖有社会保障部门章的缴纳社保证明),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原件等。
(7)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加盖有社会保障部门章的缴纳社保证明),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8)施工员、造价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岗位证书,身份证、在本单位缴纳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加盖有社会保障部门章的缴纳社保证明),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9)未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未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未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证明材料。
(10)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承诺均需出具原件,承诺书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制,但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1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监理标段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证件(明)原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上需同时注明法人联系电话;企业固定电话;委托人联系电话、邮箱;投报本项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若为最新营业执照可提供复印件,但复印件二维码要求清晰可辨可扫描,否则视为无效证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若为最新资质证书,则复印件二维码要求清晰可辨可扫描,否则视为无效资质证件)。
(4)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加盖有社会保障部门章的缴纳社保证明),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加盖有社会保障部门章的缴纳社保证明),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监理员(5名)的相关岗位证书、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加盖有社会保障部门章的缴纳社保证明),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6)近三年(2015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7)近三年(2015年7月1日起)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8)未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未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未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证明材料。
(9)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承诺均需出具原件,承诺书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制,但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10)“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整理后土地重估、登记和评价标段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证件(明)原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上需同时注明法人联系电话;企业固定电话;委托人联系电话、邮箱;投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姓名);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若为最新营业执照可提供复印件,但复印件二维码要求清晰可辨可扫描,否则视为无效证件)。
(3)测绘资质证书(副本)、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
(4)近三年(2015年7月1日以来)企业有类似工程(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等)项目服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原件、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加盖有社会保障部门章的缴纳社保证明),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6)未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未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未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证明材料。
(7)“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标段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证件(明)原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上需同时注明法人联系电话;企业固定电话;委托人联系电话、邮箱)。
(2)联合体协议书。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最新营业执照,则复印件二维码要求清晰可辨可扫描,否则视为无效证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类似项目业绩(提供服务合同或有关部门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证明出具时间为准。)。
(6)造价咨询公司需提供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会计师事务所需提供5名及以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
(7)未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未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未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证明材料。
(8)“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证书、证件、业绩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套装订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投标企业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发现有虚假材料,将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理。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3.5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施工标段每个投标单位可投报上述标段中的任三个标段,如投标单位同时中取多个标段时,则按照标段号的先后顺序中取标段号靠前的一个标段。
备注:各单位领取的标段招标文件必须为报名时投报的标段,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2 月 22 日 10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2 月 22 日 10 时 30 分;开标地点为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息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息县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信阳市息县淮河路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0376-5852508
招标代理:河南明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中乐百花大厦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8737693532
监督机构:息县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
联系电话:0376-5856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