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4-28阅读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营商环境是最大的“吸铁石”,是地方当前最核心的竞争力,作为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关键一环,公共资源交易是否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高效便捷,已经成为反映营商环境的重要窗口,所谓“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是一种求真务实的态度、破冰前行的勇气,更是一种创新发展的智慧。众所周知,打破隐形壁垒是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关键所在。
【以改革促生机】淮滨县为切实维护县域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持续激发市场活力,积极响应国家8部委联合印发《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2024年第16号令精神,印发《关于落实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征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建议的通知》,明确具体审查标准,组织实施县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点对已(拟)制定的招标投标领域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是否存在排除、限制竞争情形进行审查评估。针对多个部门联合制定政策措施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各参与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政策措施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参照开展制定招标投标交易服务文件公平竞争审查。
【以创新促活力】畅通公众、市场主体、协会等其他组织意见建议征集反馈渠道,形成双向合力,凡认为县域政策制定机关出台政策措施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或者认为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存在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不合理条件的,有权向政策制定机关及其上一级机关反映,有权依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提出异议和投诉。为便于市场壁垒线索收集,使有效反馈快速得到回应,建立公管办“一窗综合受理”模式,统筹推进动态清理废止和具体整改工作,用“良心、用心、暖心”的服务举措把企业请进来、让市场活起来,用惠企益商的服务为淮滨加速进入发展“快车道”提供最优质的“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