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别山艺术职业学院(潢川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室外管网二标段等其他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信阳市羊山新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020-411557-83-03-038221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信阳国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信建公开招标FJ[2023]024 号
2.2 建设地点:信阳市
2.3 建设规模:(1)大别山艺术职业学(潢川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室外管网等工程二标段管网建设内容主要有雨污水管网、给水管网工程、消防水等。二标段雨污水采用分流式,管道采用SN8系列HDPE双壁波纹管铺设,100mm厚中粗砂垫层,其中DN300波纹管共铺设约3492m,DN100波纹管共铺设约1193m,其他规格管道共铺设约480m,配套雨污水检查井292座、雨水收水口51座,雨水集水坑2座,整体化粪池5座。二标段给水管采用分区供水方式,低层市政直供,高层二次加压供水,给水管管径≤DN100采用衬塑钢管,>DN100采用给水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消防给水管均采用给水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其中DN50衬塑钢管共布设约4m,DN65衬塑钢管共布设约292m,DN80衬塑钢管共布设约189m;DN100衬塑钢管共布设约399m,DN100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共布设约155m,DN150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共布设约1216m,DN200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共布设约1432m。砌筑砖砌水表井14座,砌筑砖砌阀门井47座,安装地上式消火栓12座,安装消防水泵接合器15座。
(2)大别山艺术职业学院(潢川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室外管网等工程-消防电管网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有消防控制室改造及管网铺设等。消防控制室改造土建部分包含拆除旧墙13.8米、拆除地砖50.7㎡、拆除门窗3樘及墙体、地砖、门窗新建,新建钢结构雨棚3.79㎡、防静电活动地板50.7㎡、墙面喷刷白色涂料94.56㎡、铝合金吊顶50.7㎡等;安装部分包含火灾消防报警设备、不间断电源、控制主机、监控设备、照明灯具及配套线管、配电箱等。消防电管网包含从消防控制室至各楼消防配线,配线型号为WDZCN-RVSP-6*1.5共计1464.33米、NH-RVS-4*1.5共计1162.07米、NH-RVV-2*4共计17421.72米、WDZN-RVSP-2*1.5共计2597.09米、WDZN-RYJS-2x1.5共计2401.4米、ZDN-RVVP-2X1.5共计18203.95米、ZDN-RVS-2*1.5共计11493.26米、NH-RVS-2*1.5共计21461.94米、ZR-RVVSP-2X1.5共计4224.3米、NH-RVVSP-2X1.5共计18172.65米、WDZN-RYS-2*1.5共计14128.6米、WDZN-BYJ-2.5共计6679.35米、ZN-BYJ-1.5共计15742.9米、WDZN-BYJ-1.5共计3041.52米、ZDN-BYJ-2.共计2698.25米、NH-BV-1.5共计4689.2米、ZDN-BYJ-1.5共计13205.9米、NH-BV-2.5共计39513.7米、ZDN-BV-2.5共计33343.3米、ZDN-BV-1.5共计138904.7米、NH-KVV-4*1.5共计7914.2米等,配管型号为焊接钢管SC20共计1740.7米、SC25共计978.5米、SC15共计159.65米,室外消防电管网,室外消防电管网采用焊接钢管,焊接钢管型号为SC100共计1677.08米、SC125共计1090.2米、SC150共计2364.06米、SC200共计2958.7米、SC50共计1428.48米,砖砌手孔井4座。
(3)大别山艺术职业学院(潢川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室外管网等工程-10#风雨操场挡土墙建设内容主要有挖沟槽土方、回填方、C20混凝土垫层、石挡土墙墙长155米、砂砾透水层、钢筋混凝土排水沟152.2米。
(4)大别山艺术职业学院(潢川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空调工程-二标段。该工程主要内容为4#、10#、13-20#楼的多联机室外机安装、室内机高静压风管天井式安装、去磷无缝紫铜管安装、分歧器安装、PVC-U聚乙烯塑料排水管安装、空调风管安装、空调风口与阀门安装、支架制作安装、管道保温、室内机薄型风管天井式安装、空调安装等。
2.4 总投资: 13840466.1元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
2023 年6 月 20 日至 2023 年 6 月27 日。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0元/份,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四 开标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xinyang/login.html,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 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1.招标人:信阳国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财政局5楼
联系人:沈建君
电 话:15937607163
2.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航海东路经开第六大街向北50米商鼎创业大厦B座5层
联 系 人:胡青
电 话 :15093238712
3.监督机构: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杨轩武
监督电话:0376-7639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