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西入口物流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及退让带公用绿地工程一、四标段(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 固始县西入口物流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及退让带公用绿地工程一、四标段(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河南云畅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有关部门要求,现对本项目 固始县西入口物流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及退让带公用绿地工程一、四标段(二次)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开标实行不见面开标,现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名称:固始县西入口物流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及退让带公用绿地工程
2、 招标编号:A3300000030000792
3、 建设地点:固始县;
4、 建设规模:固始县西入口物流及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建设,建设内容主要为1#物流仓储、2#物流仓储、展览展示交易中心主体工程、展览展示交易中心地库人防工程、公厕一、公厕二、配电房、垃圾点、场地平整工程、室外工程以及退让带公用绿化工程 ,投资总额约11952.89万元;
5、 本次招标范围:
一标段:固始县西入口物流及配套基础设施(二期)1#物流仓储、2#物流仓储、展览展示交易中心主体工程、展览展示交易中心地库人防工程、公厕一、公厕二、配电房、垃圾点、场地平整工程、室外停车场及厂区道路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
四标段:固始县西入口物流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及退让带公用绿地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投资总额约11952.89万元;
7、 工期要求:
一标段:360日历天,四标段: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
8、 质量要求:合格;
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一标段施工标段,四标段监理标段;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23年04月03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河南省·固始县)》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3年04月25日
评标地点: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评标室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冠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5400114.27元
评分:75.05 分
项目经理:屈中伟
资质证号:豫1412019202006008
工期:3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地址: 河南省固始县陈政路秀园丽水明珠1号楼0262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安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6541567.53元
评分:64.68 分
项目经理:靳铁锋
资质证号: 豫1412019202002695
工期:3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西高皇10号(凌云路与湛南路交叉口向西500米路北)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祥豫安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6482840.06 元
评分:64.66分
项目经理:孔德彪
资质证号:豫1412020202200149
工期:3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地址:滑县赵营镇西新庄村1号
四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中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经审计的工程建设费用结算金额*1.25%
评分:86.31 分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赵光辉
证书编号:41014020
工期: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
质量要求:合格
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 12 号河南合作大厦 B 座 16 楼
第二中标候选人:拓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经审计的工程建设费用结算金额*1.28 %
评分: 73.29分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庞经伟
证书编号:41012894
工期: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
质量要求:合格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东路 100 号 1 号楼 1 单元 8 层 802 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正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经审计的工程建设费用结算金额*1.295%
评分:70.83分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王伟
证书编号:00342019
工期: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
质量要求:合格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西三环路 279 号 14 号楼 13 层 54 号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河南云畅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岳洪洋
电话:15837652183
联系地址:固始县陈元光大道与崇文路交叉口
2、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兵召
电 话:13007626778
联系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中州大道苏荷中心30楼3009
3、监督单位:固始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谢红杰
联系电话:13507612877
联系地址: 固始县蓼城大道与成功大道交叉口北200米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2023年04月27日-2023年05月04日),各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