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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市辖区][公开招标]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2024年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新增建设用地报批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技术服...

【发稿时间 :2023-07-28 16:30:31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2024年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新增建设用地报批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22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3-91 

2、采购项目名称: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2024年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新增建设用地报批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A包:5万元+15000/公顷;B包:土地报批费用预算为346元/亩,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预算为180元/亩

序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2024年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新增建设用地报批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A

5万元+15000/公顷

5万元+15000/公顷

2

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2024年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新增建设用地报批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B包

土地报批费用预算为346元/亩,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预算为180元/亩

土地报批费用预算为346元/亩,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预算为180元/亩

5、采购需求:A包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技术服务;B包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技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技术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2024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包:供应商具备林业相关部门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B包:供应商具备土地规划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规划或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其他说明:

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4.2 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点为:从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八、 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731 2023年8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3.方式

3.1投标人注册: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请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供应商)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2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3.3投标人(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3.4请投标企业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的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822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厅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822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xinyang/login.html,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5.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6.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6-6699188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信阳市政府2号楼

联系人:唐月明            

联系电话:17337620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楼712室

人:吴伟丽 

   0371-55022101  18530056373

3.项目联系方式 

人:吴伟丽        电话:18530056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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