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桥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医养结合医疗康复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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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信平财公开招标-2024-23 | |||||||||||
2、项目名称:平桥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医养结合医疗康复设备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37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37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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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采购医养结合医疗康复设备一批,包含设备的采购、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售后以及与设备有关的其他伴随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5.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且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5.3.交货地点: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完成相关采购内容;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行业最新规定,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5.5.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5.6.资金来源:2023年河南省彩票公益金及单位自筹; 5.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5.8.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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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在投标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五、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附件),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企业自证);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默认网页截图); (二)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3.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生产范围须涵盖所投产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产品),且所投产品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管理范围外的产品无需提供);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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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7月01日 至 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 | |||||||||||
3.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专区栏目里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专区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具体详见附件公告内容)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7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系统指定位置。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7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市博物馆正对面)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ggzyjy.xiny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xinyang/login.html,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6.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站首页—下载专区—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7.监督单位:信阳市平桥区政府采购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0376-3562077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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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信阳市平桥区平桥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光明路与龙江大道交叉口西100米 | |||||||||||
联系人:杨若涵 | |||||||||||
联系方式:1583764954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信阳中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公馆B区 | |||||||||||
联系人:黄信杰 | |||||||||||
联系方式:0376-6788756/1334397392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黄信杰 | |||||||||||
联系方式:0376-6788756/13343973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