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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市辖区][竞争性磋商]信阳农林学院21-28号公寓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稿时间 :2024-11-20 17:30:00  阅读次数: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信阳农林学院21-28号公寓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xiny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信财磋商采购-2024-72
2、项目名称:信阳农林学院21-28号公寓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56,801.60元
最高限价:956801.6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信财磋商采购-2024-72-1 信阳农林学院21-28号公寓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956801.6 956801.6 956801.6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本次采购共1个包,主要包括对21-28号学生公寓楼道、厕所及楼道门窗玻璃等楼内公共区域进行卫生保洁以及管理等(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
2、服务期:3年,合同为一年一签。甲方对乙方上一年度服务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的合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续签合同的权利。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付款。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企业自证);
(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1日 至 20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xinyang.gov.cn)
3.方式:凡供应商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供应商操作手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xinyang.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六开标厅(市博物馆正门对面)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xinyang/login.html,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或候选人公示时需同时将成交人或第一成交候选人响应文件中的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同时公告(涉及供应商商业机密除外),强化社会监督。
3、各潜在供应商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4、监督机构: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6-6699188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阳农林学院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北环路1号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0376-6599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百花中路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376-6369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0376-6599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