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北湖智慧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东园区项目)窗帘采购
2、采购项目编号:信国资(公开招标)2023- 34 号
3、采 购 方 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27日
二、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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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国资(公开招标)2023- 34号 |
信阳市北湖智慧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东园区项目)窗帘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产品技术标准与要求”) |
河南省帘到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申城大道中段 177 号 |
1070002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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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交货期 |
质量要求 |
质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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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阳市北湖智慧教育园区建设项目(东园区项目)窗帘采购 |
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 3 年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组长为韩春光,成员为李雨、张静静、胡积保(业主评委)、张向阳。
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2号)标准执行,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7840.02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信阳国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财政局5楼
联 系 人:沈建君
联 系 电 话:15937607163
2、采购代理机构: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青年路玉凤路交叉口环球大厦C座2608室
联 系 人:刘少博
联 系 电 话:18237607297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监督一科
联系电话:0376-6699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