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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市辖区][公开招标][材料设备]信阳市公安局中山路办公区机关食堂服务管理项目-中标公告

【发稿时间 :2024-11-18  阅读次数: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4-110
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公安局中山路办公区机关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8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1月18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1招标内容:机关食堂服务管理;
2.2.服务期限:三年;
2.3.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4.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信财公开招标-2024-110-1 机关食堂服务管理 信阳柒号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中心大道南段滨湖小区12号楼4单元二楼东户 2,340,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信阳市公安局中山路办公区机关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机关食堂服务管理 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三年 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
时素娥(组长)、邵梦华(业主评委)、何云霞、邵馨莹、陈宁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计取,预算金额的100万(含)以下部分费率为1.7%;预算金额的100万以上-500万(含)部分费率为1.2%。
收费金额:33,08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阳市公安局
地址:平桥区新二十四大街38号
联系人:吴君君
联系方式:18837652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亿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B座5层501
联系人:王淑君
联系方式:16637677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淑君
联系方式:16637677799
相关附件:
资格审查等资料.pdf
专家打分表及评标报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