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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固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新增10处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抓拍设备项目-中标公告

【发稿时间 :2024-12-18  阅读次数: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固财招标采购-2024-62
2、采购项目名称:固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新增10处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抓拍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7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18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技术要求:固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新增10处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抓拍设备采购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技术要求;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4. 质保期:三年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固财招标采购-2024-62-1 杭州震威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369号B幢7层B708室 3,072,0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冯生祥、许倩、彭艳、刘静、祁继超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并结合市场协商收取;
收费金额:41,864.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固始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固始县中山大街西段
联系人:祁海燕
联系方式:13608477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环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菊街30号2号楼1单元11层188号
联系人:雷仅仅
联系方式:19900979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祁海燕
联系方式:13608477189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报价清单.pdf
评审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