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第一污水厂、第二污水厂、第三污水厂所需药品麦可碳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息财单一-2024-12-1
2、采购项目名称: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第一污水厂、第二污水厂、第三污水厂所需药品麦可碳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评审日期:2024年12月1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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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s20241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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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第一污水厂、第二污水厂、第三污水厂所需药品麦可碳的购置、验收、质保期服务、与项目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等 |
江苏金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宜兴市万石镇工业集中区南区 |
8100 |
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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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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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8100元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方强、贾衡衡、孙世平(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算,由各标段(包)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缴纳。
收费金额:17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本项目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提出的质疑及相关证明材料符合采购法规定(详细材料内容详见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督单位信息 名 称: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地 址:息县谯楼街488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6-5935027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河南省息县息州大道200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158397203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欧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地润路18号建业总部港A座8层803
联系人:纪志明、李键
联系方式:18790295851、188382631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志明、李键
联系方式:18790295851、18838263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