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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G2021-1901号宗地变更公告

【发稿时间 :2021-10-22  阅读次数:

经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的若干意见》(豫建文[2020]13号“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土地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起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可申请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1年”之规定,现将2021年9月28日发布的网上挂牌出让WG2021-1901号宗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调整为3592万元。同时竞买须知中该宗地需提交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金额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3592万元,竞得人应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调整为出让合同签订起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可申请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1年。

 

特此公告

          2021年10月22日